標 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 ||||||||
索 引 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2-04805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發〔2022〕21號 | ||||||
發文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政府文件 | ||||||
概 述: | 烏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2-08-01 17:31:35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思想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市政府數字化轉型,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數字政府建設行動方案(2021—2023年)》,結合烏海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關于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加強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為主線,以數字化轉型助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統籌推進烏海市數字政府建設,實現政府決策科學化、公共服務高效化、社會治理精確化,為烏海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集約建設。堅持城市“一體化”建設理念,健全完善全市信息化統籌管理運行體系,緊緊圍繞我市“推進產業轉型和城市轉型”兩大任務,銜接“十四五”相關規劃,與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等協同發展,信息化項目和資金實行扎口管理,統籌規劃設計,充分調研論證,技術適度超前,保障科學合理,避免單獨建設、重復建設,構建上下貫通、橫向協同、內外銜接的數字政府建設新格局。
——匯聚融通,協同善用。充分發揮統籌建設信息化項目作用,全力推動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打通數據壁壘,促進業務協同聯動。加快推動城市大腦、數字基礎設施、跨部門創新應用等共性應用支撐平臺建設,促進數據資源匯聚、融通、治理、善用,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創新服務。
——問題導向,強化應用。堅持將回應民生關切、破解管理難題、優化營商環境為問題導向,充分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基建關鍵技術在城市感知監測、態勢分析、預警研判、智能調度、協同創新作用,推動數據資源賦能應用,驅動城市數字化轉型發展。
——機制保障,安全可控。建立健全數字政府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和應急處置方案,堅持依法管理,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強化數據資源和個人信息防護,確保大數據安全使用。堅持依法管理,嚴守信息安全底線。關鍵核心領域優先選擇自主可控系統架構和自主知識產權產品。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底,數字政府整體聯動機制基本建立,“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建成,充分發揮對數字經濟發展、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建設的支撐作用,實現全域數據資源統一管理、物聯網設備統一接入、視頻資源統一應用,統一身份認證公共支撐,基本實現城市事件的智能分析、預測預警,城市運行全域感知、城市決策精準高效。“數字政務”建設更加成熟,網上政務服務水平不斷提升,跨部門、跨業務、跨地區“一網通辦”能力持續增強,“蒙速辦”一網辦、掌上辦創新應用不斷豐富,“放管服”工作顯著提升。全面呈現各領域的綜合態勢、感知風險和發展趨勢,教育醫療、民生養老、能源監管等各領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
(四)總體架構
統籌全市數字政府建設,堅持統一規劃部署、統一標準規范、統一基礎設施、統一服務平臺、統一數據資源、統一安全策略,構建烏海市數字政府“1+1+1+N”體系,即“1”個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平臺,“1”個城市大腦,“1”個數字政府運營平臺,“N”類數字政府智能場景應用。通過基礎設施平臺的集約化支撐、城市大腦的智能分析、數字政府運營平臺的智能化管理,實現數字政府在各個領域的智能場景應用。
二、做好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數字政府管理體制
(五)按照“一個部門統籌、一個平臺管全市、一張網連全市”的建設理念,市大數據中心要做好數字政府的頂層設計,統籌推進全市數字政府建設及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相關工作落到實處;推進全市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市本級政務網絡、政務云、大數據平臺等政務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統籌市本級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需求,匯聚全市政務數據資源,完成人口庫、法人庫、電子證照庫等基礎數據庫和專題庫的建設工作,為數字政府各領域各項專題場景應用提供支撐。
(六)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承擔數字政府發展績效評估工作,建立數字政府建設綜合考核機制,將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納入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標體系。會同市公安局、大數據中心等職能部門加強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安全保障,推進烏海市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提升數字政府信息系統防攻擊、防病毒、防篡改、防泄漏、防癱瘓能力。
(七)市直各部門單位是信息化項目需求單位,負責提出項目建設需求,可通過“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實現的,不再單獨建設;無法在“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實現的,相關部門單位可建設專用的業務系統,數據要共享到“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原則上不再單獨開展城市基礎性、全局性、復用性信息化項目建設。
(八)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建設所屬地的信息化基礎設施,包括公共場所視頻監控、基礎信息采集、物聯感知、基礎網絡、智慧小區等信息數據獲取設備設施,原則上不再搭建基礎性信息化應用平臺和業務系統,使用全市統一的平臺。
三、推動基礎設施集約化管理
(九)全市政務一張網。按照國家、自治區電子政務管理要求和統一規范,加快網絡IPv6協議應用改造,優化提升電子政務網絡承載能力,拓寬網絡帶寬,延伸覆蓋范圍。推進政務網絡整體統一,分類推動各類專網向市電子政務內網和電子政務外網歸并,共享??茖W劃分電子政務網絡區域,有序推進非涉密業務系統向電子政務外網遷移,拓展電子政務內網應用。
(十)全市政務一朵云。全市信息化硬件設備通過政務云計算中心實現集中管理、統一維護,各部門單位無特殊原因不再單獨建設機房、購買服務器;加快推進各類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上云,原則上非涉密應用系統部署和數據存儲必須全部上云。
(十一)全市統一公共支撐。推進數字化共性應用集約建設,按照全市統一技術架構體系,完善統一身份認證、統一電子印章、統一電子簽名等系統,為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類應用系統提供統一跨網交互、統一公文辦理、統一消息服務的公共應用支撐保障。
四、扎實推進智慧城市重點項目建設
(十二)全力推動“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建設。建設城市可視化管理平臺、數據中臺、智慧中臺,集聚各部門單位部署的傳感器、視頻攝像頭數據、各部門業務系統產生的工作數據、以及通過互聯網收集的數據資源,通過數據分析、研判、治理等手段讓“城市大腦”擁有數據分析、圖像分析、智能化分析能力,賦予城市感知、預警、處置能力,為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業務系統作基礎數據支撐。
(十三)持續實施市域社會治理專項工程。依托“城市大腦”綜合管理應用平臺,實施市域社會治理專項工程,構建統一指揮、聯網聯動的工作機制,通過城市運行多領域一張圖、城市事件態勢、共管共治、輿情監測服務等功能,實現公眾求助投訴、企業訴求、物聯傳感、視頻資源、智能受理轉辦、矛盾糾紛化解、智能預警、指揮調度等城市事件的匯聚、分析、預警、決策、治理。
(十四)統籌實施智慧交通專項工程。統籌全市路面信息資源,對交通信號燈進行智能管控,構建精準高效的智慧交通管理體系和公眾出行信息服務體系,實現精確的交通基礎數據采集、高效的交通監管、人性化的交通出行及停車引導服務。
(十五)加快推進烏海市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專項工作。以實現“數據智管”為目標,以健全城市管理體系、推動數據共享、推進城市智能管理、實現服務便民為重點,結合城市管理核心理念與城市實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增強城市管理綜合統籌能力。
(十六)深入開展全市執法監管平臺建設。配置執法記錄儀,建設執法APP,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監管網上查詢,促進執法智能化、數字化、協同化,執法行為實現全程網上監督,執法監管部門由“單打獨斗”轉為綜合監管。
(十七)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功能。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支撐保障能力,實現信用信息的全面歸集和充分共享,建立與國家、自治區信用信息系統數據交換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根據《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類社會主體信用信息庫。按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信用聯合獎懲系統,實現信用信息的全量歸集、一站式查詢和一體化應用。
(十八)構建市民“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大美烏?!背鞘?span>APP,采用移動互聯網社區模式,建設集電子商務、新聞資訊、本地服務、社交娛樂于一體的移動終端,構建精準主動服務,實現“人找服務”向“服務找人”的轉變,促進城市生活更便捷、更智慧、更幸福。
(十九)全面推進各領域數字政府場景建設。加快第三代社會保障卡發行發放,依托城市大腦,推動社會保障卡(電子社??ǎ┰谪斦a貼發放、交通出行、旅游觀光、移動支付領域創新應用,初步形成“居民服務一卡通”服務新格局;共享各類教育數據資源,整合優化現有各類教育平臺(系統),打造集智慧教學、師生服務、校園安全為一體的教育大數據服務體系;推進智慧應急一張圖、智慧救援一張網建設,為日常應急值守、風險監控、預案管理、總結評估以及應急業務各項資源提供圖層數據資源服務,實現應急多場景融合、全流程覆蓋、可視化指揮;推進智慧管網專項工程,實現地下管線二三維一體化展現,為規劃設計、施工作業提供數據支撐;推動智慧醫療建設,打造全市統一的健康醫療大數據平臺,實現衛健、醫保、醫療機構、基層醫療服務機構間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信息綜合利用;建設集公眾服務、服務運營和綜合監管三位一體的智慧養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實時、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智能化養老服務;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將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到園區建設和運營中,加強園區的業務、服務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園區綜合服務能力;逐步拓展智慧城市在環保、能源、水務、文旅等方面的應用,完善和豐富烏海市數字政府服務體系。
五、全力推進數據共享開放體系建設
(二十)強化基礎數據整合。進一步完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夯實數據資源基礎,加大數據共享整合力度,全力協調整合綜合政務數據、民生服務數據、社會與環境治理數據、信用信息數據、財政貿易數據和科教文衛等數據資源,積極與國家、自治區重點數據平臺對接,完成數據資源目錄第三期的編制工作,打通數據共享通道,為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治理“一網統管”提供技術服務支撐。
(二十一)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加大電子證照數據的共享力度,匯聚各部門業務證照,利用電子身份證、電子印章等技術,進一步完善全市通用的電子證照庫系統;建立市民辦事材料庫,將企業、百姓辦事提交的材料電子化,形成電子材料庫。依托電子證照庫和電子材料庫,實現政務辦事“一照通辦”,為烏海市建設無證明城市提供基礎保障。
(二十二)提高公共數據開放水平。開展數據資源目錄級聯工作,推動各部門數據互聯互通。探索建立數據共治機制,以數據供應鏈為主線,以應用驅動為手段,串聯數據管理方、供給方和使用方,健全數據全流程治理,實現數據治理全程監管。以市場主體對公共數據的應用需求為導向,制定公共數據開放清單,編制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構建多元化的數據合作交流機制,促進公共信息資源和非公共信息資源的多維度開放和融合應用。
(二十三)助力“放管服”改革,實現共享數據賦能應用。建立大數據共享應用長效機制,統籌安排解決全市各部門提出的信息化需求、數據需求,構建與全市各部門緊密聯通渠道,強化數據在各部門單位賦能應用。依托“城市大腦”大數據平臺,助力“放管服”改革,配合各部門優化再造部門業務流程、辦事流程,切實解決部門工作中的痛點問題,提升政務辦事效率,逐步實現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
(二十四)進一步完善市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政務服務和互動交流等功能,定期開展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日常監測和績效考評,加強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政務新媒體內容保障,提升政府網站服務能力。
六、強化支撐能力,構建全方位保障體系
(二十五)強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權責清晰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日常監測預警,確保信息安全工作協同共治;建立政務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體系,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演練;全面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政務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形成網絡安全整體防護體系。完善密碼支撐體系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密碼保障系統并定期進行評估,提升密碼應用在政務服務領域的安全支撐能力。
(二十六)強化制度支撐。建立健全數字政府政策標準規范體系,研究制定項目建設、城市大腦、公共數據資源、信息安全、基礎設施等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數字政府標準規范體系。強化創新制度保障,通過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推動政府職能優化、改革創新和流程再造,切實推動信息化與業務工作的融合創新。
(二十七)加強資金保障。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的撬動效應,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完善包括財政資金在內的多元化資金保障和分級投入機制,充分發揮互聯網企業、運營商技術優勢,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多渠道籌融資推進烏海市數字政府建設。
(二十八)強化技術支撐。加強對數字政府建設的咨詢指導工作,將數字政府建設列入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內容,建立普及性與針對性相結合的培訓機制,大力培育和引進數字政府建設需要的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
(二十九)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多層次、全方位加大數字政府宣傳力度,提升社會認知度,促進各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適應網上協同辦公,引導群眾獲取網上政務服務,為數字政府營造良好氛圍。
2022年7月26日
文件下載:烏海政發〔2022〕21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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